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饮料企业减量不减价 专家称打擦边球侵犯知情权

来源:新华社 作者:admin 发布日期:2012/5/21 点击次数:2242 [打印] [收藏]
    进入5月份,天气越来越热,饮料销售旺季到来。最近不少消费者发现,很多款饮料的包装变了,变得更好看,更时髦了,但随之而来的,却是悄悄减肥瘦身了。记者调查发现,康师傅、两大可乐公司等饮料企业近日相继调整了部分产品的包装,容量跟以前相比有所减少,但是价格并未相应降低。
    在当前CPI走高,公众对“涨价”信息敏感的情况下,饮料企业“减量不减价”,是否该罚?
    从日化“明涨”到饮料“暗涨”
    今年3月份,有消息传出,占据八成以上市场份额的四大日化巨头联合利华、宝洁、纳爱斯、立白拟对洗涤类日化用品全线提价,涨幅为5%-15%。CPI持续保持高位,该消息引起不小的反响,随后发改委约谈了相关企业,“明涨”告一段落,但记者近日采访发现,部分饮料企业的“暗涨”却在悄悄进行。
    记者在上海沃尔玛、家乐福等多个超市见到,康师傅每日C系列产品橙汁、红葡萄、水晶葡萄等更换了新包装。换装之后,每瓶容量由原来的500毫升减为450毫升,“减量不减价”,价格仍维持在原来的水平。百事可乐从600毫升减到500毫升的新包装也面市了,价格从原来的2.7元减到了2.6元。
    在家乐福杭州涌金广场店,存放可乐的货架已经贴上了500ML的标识。据销售人员介绍,“老包装的库存销售完了,马上要上新包装,价格没变,分量少了。”站在一旁的康师傅系列饮料销售业务员小郑说:“康师傅每日C系列从4月份开始就全部上了新包装产品,瓶口明显变细了,但企业明码标价并没有欺瞒消费者。”
    “减量不减价”,
    饮料企业是否该罚?
    “减量不减价”是否合法?价格上涨压力如何面对?广东中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子孺说,饮料属于完全市场定价的产品,当前的调查并未显示企业之间有联合涨价协议,或者滥用垄断地位抬高价格,因此大都只能认定是正常的企业涨价行为,饮料企业的原材料主要是石油和糖,现在这二者都在涨价,这就为企业涨价提供了理由。
    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、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刘俊海认为,饮料“减量不减价”打了一个“擦边球”,利用普通消费者容易忽略饮料容量变化的习惯,让消费者在误以为没有涨价的前提下,购买了该饮料,有侵犯消费者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的嫌疑。
    刘俊海表示,从长远来看,应当加强宏观调控,稳定物价,立足改善民生,准确评估通胀给老百姓生活带来的影响,理顺各类生产要素、生产者与终端消费者之间的利益关系。合理控制部分生产要素价格,比如油价,减少产生成本传导效应。
    中国饮料工业协会日前发出倡议,要求企业应首先从精细化管理、分析成本构成要素入手,降低原辅料消耗、包装物料消耗及能耗,优化产品组合,降低成本、抵消部分涨价因素;在确定成本与价格关系时,要兼顾消费者利益、员工利益、上下游企业利益及企业的承受力,科学合理地为产品定价,适当让利于消费者,尽量避免饮料价格的大起大落,不盲目跟风涨价,不囤积居奇,保持市场的平稳。